食用油新标准让消费者知情权 选购更有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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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4:54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从本月开始实施的食用油新标准,赋予了消费者更多的知情权,根据外包装上提供的信息,消费者可以选购到更营养、更放心的食用油。三项信息必须标注 这项主要针对花生油、大豆油的强制性国家新标准规定,食用油生产企业必须在外包装上标明3项核心内容。一是产品质量等级,并按照级别和原料命名。产品分为四个等级,像“纯正大豆色拉油”这样的字眼不允许用于标注产品,取而代之的是明确等级的“大豆油”
从10月1日至今,新标准实施已有10余天,市民对此反应如何?10月12日,在郑州一家大型超市,一位消费者告诉记者,以前,他知道选购食用油要看是否有QS标识,对于新标准了解的还不多。郑州思达商业采购部负责人也证实说,目前多数消费者对新标准不太了解,依然根据原有习惯购买。选购有学问 明示压榨法和浸出法的制作方式,是此次食用油新标准出台后,消费者能感受到的最大变化。郑州市质监局食品检测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压榨法就是用物理压榨的方式“榨油”,而浸出法则采用溶剂油将油脂原料充分浸泡后,进行高温提取,其特点为相对产油率高,生产成本低。从口感、营养角度,压榨油更符合人们的消费心理。目前,市场上绝大多数花生油采用的是“压榨法”,而多数大豆色拉油则选用“浸出法”。 除了看得见的标签,对消费者看不到的制作过程,新标准也有不少规范要求。比如食用油的酸价、过氧化值等指标,都设定了更安全、更卫生的标准。②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