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护兼职工会干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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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5:35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本报报道的三环相模公司工会主席唐晓东被解除劳动合同一事,在工会界引发强烈反响。今天上午,唐晓东告诉记者,市总工会针对此事专门组织法律界、工会界人士进行了研讨。有专家指出,应立法保护兼职工会干部为职工维权的行为。 据了解,10月10日,市总工会组织专家就“工会主席被炒”进行了研讨。在研讨会上,保护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成为专家们研讨的焦点。劳动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关怀教授认
与会的法律专家认为,中外合资企业三环相模公司成立的工会,是市场经济下新型企业工会的状态,唐晓东的维权行为是合法行为,更应该受到各级工会和社会的帮助、支持和理解。 对于“工会主席被炒”一事中兼职的工会主席该如何保护,与会有关专家认为,目前,兼任行政职务的工会主席的出现,使维护工会干部权益的问题复杂化,这也是今后立法时需要考虑的问题。 专家说法 有专家指出,工会干部在企业担任行政职务时,应有相应的法规来保护工会干部的维权行为不受企业干涉,企业不得以行政手段阻挠工会干部的维权行为。 作者:张学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