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人窃贼涉嫌抢劫被刑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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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5:53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北坪)10月11日上午在西铜高速路三原———西安客运车上行凶的犯罪嫌疑人左某,昨日被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以涉嫌抢劫罪刑事拘留。 被抓后始终一言不发的犯罪嫌疑人左某,11日晚在公安机关的强大心理攻势下,终于向西安草滩派出所民警交待了作案过程。左某今年42岁,西安市人,曾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20年。去年出狱后重蹈覆辙,不想今年10月11日行窃时遇到“强手”。
据草滩派出所民警讲,尽管左某是为钱财,但在遭到受害人反抗后使用了暴力,其行为已不属盗窃而属于抢劫,所以以涉嫌抢劫罪将犯罪嫌疑人左某刑事拘留。 由于诊断出犯罪嫌疑人左某头皮血肿、头皮裂伤,且屁股已被一受害人用螺丝刀戳成了“马蜂窝”,故批准刑拘后,即将其送往指定医院治疗。 据悉,当时在搏斗中,一名受害人被犯罪嫌疑人左某用一单面刀片沿右眉下划出约10厘米长的伤口,其最深处达1厘米。办案民警称,倘稍往下一点,受害人的眼睛即遭严重伤害。但总的来说,受害人伤势较轻。 虽然犯罪嫌疑人左某的屁股被受害人戳了二十多下,受伤较重,但记者了解到,对受害人的行为,一些法律工作者认为,受害人是在行凶者持凶器向其戳来的情况下做出抢夺凶器———螺丝刀并戳伤行凶者的,他当时制止犯罪,在避免自身受到伤害前提下做出的反抗行为,应看作正当防卫。 两受害人浴血斗歹徒 30余乘客无一伸援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