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咬下“色狼”耳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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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6:12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0月12日讯(记者 王华锋) 看到妻子和一男子一起走出女厕所,徐某以为对方是色狼,一气之下咬下了该男子的耳朵。近日,市南法院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法院审理查明,受害人唐某是江苏人,在青岛到江苏的长途车上当司机。徐某的妻子也是江苏人,坐车时与唐某相识。事发当天,唐某来找徐某的妻子,见其在女厕所的水池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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