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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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8:28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记者张伟)记者昨日获悉,省物价局和财政厅日前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有关考试收费标准进行重新核定。 我省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人事部门在对律师、公证、档案、翻译、图书、建筑、化工、医药、律师、技术监督、安全工程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开展考试时,核定报名考试费
核定卫生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晋升中级资格考试费每人75元;晋升高级资格考试费每人100元。上述考试费已包括报名审查、试卷、考务等费用,为最终收费标准,不得再向应考人员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