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为何享受不到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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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8:32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
编辑同志: 我是临湘市物资局原机电公司破产后的下岗职工,2003年6月领取了《再就业优惠证》,今年我开了一家五金机电经营店。开店前,我了解到政府对我们这些下岗职工有些优惠政策,如3年内免收地税、工商管理费等等。但当我的商店开张后,工商部门首先要我交了197元的办证费,还要我交工商管理费,每月100元(收费也不规范,4月份通知说定为每月120
9月29日,记者与临湘市工商局进行了联系,该局一位姓王的局长告诉记者,临湘市工商局有专门的绿色通道为下岗职工办营业执照,是免工本费的,有下岗优惠证的,可免3年的工商管理费,但有些工商所工作可能没做到位,王局长表示马上去了解情况。当天下午,贺艳秀的丈夫来电说,工商所已经通知他,免去了今年的工商管理费,明年的工商管理费继续按政策办。本报记者田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