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肾萎缩患者状告医院 被告同意按四级事故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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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9:02 新华网 | ||||||||
在协和医院做完卵巢手术后,竟发现自己的左肾出现萎缩。黄女士为此将协和医院推上被告席,并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抚慰金10000元、误工费等并承担相关医疗费用。 黄女士称,2001年10月她在协和医院做了左侧卵巢切除术和盆腔广泛粘连剥离术。去年8月,她在单位体检时得知自己的左肾部分无正常结构,经协和医院进一步检查为“左肾萎缩并肾盏积水”。黄女士认为,这是协和医院给她做“盆腔广泛粘连剥离术”时切断了她的
今年5月,经黄女士申请,东城医学会认定此次医疗事故等级为三级甲等。协和医院不服这一结果。后来北京医学会再次做出医疗事故鉴定书,认定黄女士在被查出左肾积水后,医院未积极干预治疗,属四级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主要责任。 被告协和医院对北京医学会的医疗鉴定表示认可,也同意按四级事故进行赔偿,承担黄女士肾积水之后的费用,但不同意赔偿黄女士卵巢切除的费用。 此案有待进一步审理。(程婕)(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