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维修手机陷阱多 自我保护有四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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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10:04 浙江在线 | ||||||||
连续几年位居电子电器类投诉之首的手机质量问题,已经成为当前消费维权的热点。省消费者协会12日发出第8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目前手机经营秩序尚不规范的情况下,购买、维修手机时要学会自我保护。 省消协警示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招数主要有四种:
———不要轻信广告宣传。如手机使用说明书上标注的待机时间反映的仅是生产厂家在特定模式下测试的状况,实际使用时无法达到说明书上标明的待机时间,为此消费者不必轻信广告宣传。 ———选购要谨慎。消费者尽量到有一定规模和知名度的商店购买。购买时认真核对“三包”凭证、发货票、包装盒、手机背贴上的手机串号、入网证扰码、电池的出厂序号是否一致。问清“三包”售后服务部门的地址、联系电话。 ———保存好发票、“三包”凭证及维修记录。维修时务必要求维修商写清维修部位、故障原因等内容,不要将维修记录随意交回维修商,否则会失去退换机的有效凭证。对特约维修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法定检测机构重新检测。 ———要了解退换机的法定时间及权利。购买产品7天以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包修期内二次修理不能正常使用或未在90天内修复的,消费者可要求退货,经营者不能收取折旧费。机壳磨损、包装盒丢失,不影响退机。购买产品15天以内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要求换机,手机商应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据统计,今年前9个月,全省消协系统受理解决手机投诉3129件,占总投诉量的十分之一。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李嘉 张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