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争执竟动手伤西安客 劈柴院一酒店赔了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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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13:19 青岛新闻网 | ||||||||
晚报讯因为发生争执,劈柴院一家酒店服务员将西安客人拽倒后摔成骨折,形成故意伤害。昨天,经有关部门调解,老板不得不拿出5000元作为赔偿。 10日晚,来青旅游的12名西安客人来到劈柴院一家酒店品尝海鲜。酒足饭饱之后,结账时却出了一段小“插曲”。海瓜子本来报价是10元一盘,但结算时却要收38元,螃蟹也一斤多收了8元。索要发票时,酒店却提供了一张盖着不是本酒店章的发票。
西安客人非常不满一边议论一边朝外走,称该店服务不到位,此举让另一群外地客人没敢进门,酒店认为是西安客搅了酒店的生意,饭店老板和服务人员便追出来,对西安客人破口大骂,一服务员趁西安客王晓玉不备,抓住她的头发将其摔倒。经海军四○一医院医生检查,发现王的左肩锁骨骨折,经法医鉴定认为,王晓玉已构成轻伤。 经民警调查,发现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年龄不到18周岁,尚构不成负刑事责任法定年龄。经过调解,酒店赔了5000元钱,让西安客人回原籍治疗。(记者摄影王汉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