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十二乐坊“著作权案”开庭(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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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15:3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张铁军称,他于1998年与他人组织的策划方案——以十二金钗为形象大使,将中国女性的贤淑之美和中国民乐的魅力,与西方现代流行音乐相结合,打造一支由12女子组成的民乐表演团体。1999年,王晓京提出就该项目合作。为此,张铁军将策划案等资料交给王晓京。王晓京此后再无音信。今年3月,张铁军发现,“女子十二乐坊”整体实施的表现形式与自己的策划案内容一致。故以侵犯著作权和商业秘密为由,要求王晓京停止侵权,道歉并赔偿43.27元。 庭上,被告代理人表示,张铁军提出的乐器使用、合奏形式等模式并非独创,所以王晓京不构成侵权。王晓京代理人甚至当庭提出,根据张铁军与案外人的谈话录音及他仅提出40余元的诉讼请求表明,张铁军是借此炒作。 同时,被告代理人否认了张铁军对创意文案的著作权,因为该文案的总策划署名有4个人。法庭经合议后表示,将策划文案的纠纷另案审理。(邹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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