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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富翁”追贼身亡引发争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4日09:26 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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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在上虞引发了一场关于“亿万富翁”陈士明追贼身亡到底值不值、此举算不算见义勇为的争论。

  8日中午,浙江名仕实业有限公司门卫发现有3个外地人在公司下属华通五金厂门口转悠,便将这一可疑情况报告总经理陈士明。因公司前段时间接二连三遭窃贼盗窃,当晚10时30分左右,陈士明叫上4名职工到厂区察看动静。一走进厂区,陈士明等人便发现地上有一圈
已被偷出的电线,接着3个黑影从车间内蹿出,其中两人翻过围墙跳到厂外,另一人还在竭力往围墙上爬。见此情景,陈士明等人当下分头追赶。当职工们押着犯罪嫌疑人饶某回到厂里时,却震惊地发现总经理陈士明满身血污,倒在了围墙之下。血案发生后,上虞警方迅速展开围追堵截,在短时间内,将其余两名犯罪嫌疑人夏某和杨某抓获归案。

  然而,案情经媒体公开报道后,却在当地引发了一场争论。连日来,新浪上虞论坛关于“亿万富翁”追贼身亡的帖子每天有百余条。一些网民认为,“亿万富翁”追贼是一种傻子的行为。作为一家固定资产超亿元的企业老总,遭遇窃贼根本不用亲自出马,可以叫职工群起抓贼,或干脆听任窃贼盗走一些财物损失也不会太大。

  有网民认为,陈士明作为一名年仅42岁的优秀企业家,活着本可以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追贼丧命实在代价太大。

  同时,对“亿万富翁”行为给予充分肯定的也大有人在。他们认为,面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与邪恶英勇斗争,应该算是见义勇为行为。

  今天,上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一名负责人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按照《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中的规定,“见义勇为是指公民在法定职责之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名仕实业有限公司是股份制企业。作为企业总经理他冒死追贼,不仅仅是为个人利益。因此陈士明追贼的行为完全是一种见义勇为行为。该会正在抓紧整理陈士明的有关材料,拟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章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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