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号网上贩黄案最高判刑两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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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0:23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首席记者赵中鹏)昨天,北京督办的头号网上贩黄案四名被告被市一中院分别判处2年6个月至1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其中,梁宏彬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梁宏彬与李宇飞于今年5月间合谋建立网站牟利共同租用服务器,建立短信注册收费联盟,开通短信收费服务,收取注册手机用户每月30元服务费。两人与于剑浩协商后,将于剑浩注册的、由陈栋放置了20余部淫秽影片的网站放在该服务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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