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人员诈骗近5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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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1:25 半岛晨报 | ||||||||
晨报讯(黄爱军记者李光)瓦房店市拆迁办原工作人员曹某,利用职务之便,以能为他人买到“拆迁手续”为诱饵,造假拆迁手续从中进行诈骗。从1998年末至2003年3月期间,先后作案7起,骗得人民币49.2万元。直至2003年5月曹某下岗,其卑劣行径才露馅。瓦市法院于2004年7月20日予以立案,日前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依法判处曹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万元。
1998年末,孙某想在市内新建的一个小区购买一套房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曹某。曹某说,在那个小区买房太贵,他可以先给孙某买一套拆迁手续,再回迁到那个小区,这样买房便宜,孙某信以为真。后来曹某帮孙某购买了两套房屋动迁手续,并收取了孙某5万元人民币。 此后,曹某以同样手段多次行骗,2003年5月,曹某被其所在单位解聘。得知曹某下岗的消息,众多委托人大呼上当,并纷纷报案。2003年12月9日,曹某被当地公安派出所抓获,曹对其诈骗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 瓦房店市拆迁办的领导提醒,办理拆迁手续都要经过单位的正常程序,任何人想通过不正当的手段都不可能办理拆迁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