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费标准上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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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5:0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今年起,我省省直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缴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5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80元,这是记者昨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得知的。 据了解,省直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自2001年实施以来,较好地解决了患重病、大病参保人员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医疗费个人负担过重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医疗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省直患重大疾病的人数比率和费用支出的逐年增加,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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