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派出机构不履行判决 县政府被判承担连带责任,县长昨日被郑州中院传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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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5:0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因派出机构不履行法院还款判决,昨日上午,郑州某县县长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传唤。同时被传唤的还有该县财政局副局长张某。 某县的派出机构张庄管委会几年前拖欠省一建公司工程款300多万元,被对方诉至法庭。2002年10月31日,郑州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该管委会返还300多万元的工程款、80万元的保证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因管委会是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因此,县政府应承
目前,执行时限早已过,但该笔款项始终未还。今年9月24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存款线索,郑州中院到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营业部,查询被执行人在该营业部的存款余额等情况,遭到了该县财政局副局长张某的阻挠,迫使执行工作中断。随后,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张某作出了司法拘留15天,罚款1000元的决定。 昨日,法院执行人员未找到张庄管委会负责人,随后找到了该案连带责任人县政府,并依法传唤了县长,因县长一时找不到,由县政府一位负责人郑某代其签收了传票。财政局办公室负责人帮张某代签了传票。法院要求该县县长和张某于昨日下午2时到郑州中院接受执行询问,“说明情况”。 昨日下午,记者从郑州中院了解到,该县县长和张某并未到达法院,该县常务副县长等几位县领导受县长委托来到郑州中院表示,将尽快拿出一套还款方案。郑州中院表示,将继续追究张某的法律责任。(记者赵珊)线索提供 苏东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