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 停自行车2毛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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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5:35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尹婷婷杨永赤) 从12月1日起,市民在一般露天停车点停放自行车的停车费将正式上涨为0.2元/车·次。昨日,市物价局发出《关于加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对我市非机动车停放费收取标准做出了新规定。
《通知》规定,我市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属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五城区及高新区内凡实施收费的占道非机动车停放场点由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其他实施收费的非机动车停放场点由主办单位负责管理。凡实施收费的非机动车停放场点,均应按规定办理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实行年度审验制,但不收取年审费。 《通知》同时要求,凡实施收费的非机动车停放场点必须按规定明码标价,在醒目处用市物价局统一监制的《成都市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价目牌》公示收费标准。收费人员应佩戴《非机动车停放场点收费员证》。《收费员证》由市物价局规定统一式样,车主寄放车辆时,停放场点应向车主出具停车凭证。 附:成都市城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自行车———室外:临时0.2元/车·次,包月4元/车。室内:临时0.3元/车·次,包月5元/车。 三轮车(含老年车)———室外:临时0.3元/车·次,包月6元/车。室内:临时0.4元/车·次,包月7元/车。 电动自行车———室外:临时0.4元/车·次,包月7元/车。室内:临时0.5元/车·次,包月9元/车。 电动三轮车———室外:临时0.5元/车·次,包月9元/车。室内:临时0.6元/车·次,包月11元/车。 热点问题八问八答 中小学停自行车每学期12元 1、问:学校里停车费的收取应按什么标准收取呢? 答:今后我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内中小学校为年满12周岁以上的学生提供自行车停放服务的,每车每学期收费标准为12元。 2、问:现在不少摩托车也会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场,其收费标准如何? 答:在非机动车停放场点停放两轮摩托车,执行机动车普通露天停车场摩托车停放收费标准,即:临时停车0.80元/4小时·次,包月停车15元/车。 3、问:住户在自己的住宅小区停车场停车收费是不是应该便宜一些呢? 答:住宅区域(含居民院落)非机动车停放场点对住户不得拒办包月停车,包月停车按月收费,具体标准在不超过新规定的范围内双方协商。 4、问:新的收费标准实行后,平车和赛车的停放价格一样吗? 答:自行车不分平车、赛车,统一执行一个收费标准。 5、问:现在许多双层式的停车点在收费上要多收一点,这合理吗? 答:使用立体存放装置的停车场点,在对应收费标准上,临时停放加收100%,包月停放加收50%。 6、问:汽车的停车费是按时间算,自行车收费是不是也要计算停放时间呢? 答:临时停车若连续停放,以12小时为一次。 7、问:代为充电服务,其服务费是否有明确规定? 答:包月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代为充电的,充电费用由车主与停放场点协商收取。 8、问:如果自行车在停车点规定的收车时间里未取走,保管费如何收取? 答:公告了收车时间的停放场点,超过收车时间车主未取走车辆,由此产生的车辆保管费用由车主与停放场点协商收取。本报记者尹婷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