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表错接,住户反成“违章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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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5:55 深圳商报 | ||||||||
电表错接,住户反成“违章者”? 黄女士拒在“用电问题通知书”签字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乔会清)梅林一村94栋发现一宗邻居电表错接,供电部门要求一户居民在“通知书”上签字时,遭到了这位居民断然拒绝。
《我替邻居多交了五年电费》见报后,梅林一村94栋14D居民也对自家电表发生了疑问。经供电公司核查,确认其电表的确与14C的邻居混接了,14C住户的实际电费为10000多元。这意味着14D用户5年来替14C多交了约6000元。 12日,供电公司人员拿《用电问题通知书》找到14C用户黄女士,看后黄女士不理解自己为何成了“违章者”。黄女士给记者拿来这张通知书。通知书写着:“经查,贵用户在用电过程中存在项目第三条的问题,请在接通知五天内到深圳供电公司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将按法律程序追究责任。”黄女士再往下看,发现“项目第三条”竟为“其他违章用电”,黄女士拒绝在这份通知书上签字。黄女士说:“电表错接达5年,是供电部门的错,却将用户列入违章者,让用户如何能接受?”她表示要为自己讨个说法。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乔会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