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告孙:每天给我一斤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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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6:1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昨日,一位9旬老翁走了近十里路来到彭州市法院,状告自己的5个孙儿未尽赡养义务。老人对孙子们的要求很低:只需要孙子每年大米360斤,每月生活费60元和承担医疗费。 家住彭州利安镇的张大爷今年91岁,而继子张泽华也已70岁高龄。现在,张大爷与二孙子张进住在一起。张大爷称,自己没有亲生儿女,4个孙子和一个孙女都是继子张泽华的儿女。60多年前,张泽华的母亲嫁给他时,张泽华只有8岁,他辛苦把张泽华抚养成人,大孙
负责审理该案的张法官表示,根据婚姻法和有关赡养的司法解释,继子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本案中张大爷的儿子已经70多岁,没有赡养能力,所以老人的孙子负有赡养义务,即使老人没有抚养过他们。 昨日,法庭书记员电话催促了几名被告出庭,但张大爷的孙辈们均以在外地或工作忙为由没有到庭。随后,法官决定再次送达传票,择日开庭,并把开庭地点定在张大爷一家所在的村里。 张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不同意老人的说法并称:“我平时是怎么对待老人,邻里都知道。”他强调,老人脾气不好,经常骂人,孙子们都和他合不来,“我并没有要赶他走,会赡养他”。“这件事弄得上法院,太没面子了。”他对老人没有先要求村干部解决就直接告到法庭感到不满。张敏秦朗实习记者 杨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