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开房产管理中心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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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7:26 大连日报 | ||||||||
依据大开人民法院(2000)开经初字第819号民事裁定,原产权人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位于大开黄海西路151号,建筑面积为3039平方米的房屋归大开吉林省经济技术交流中心(清算组)所有。原大开房执第122558号房证作废。 特此公告。200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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