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关出台廉政责任追究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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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7:45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下级出了问题,领导承担多少责任,长期以来一直没有量化标准。日前,下关区在南京市率先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当下级出问题时,其上级的各级领导都要承担相应责任,并明确追究责任的具体方法,量化处罚额度,最高处罚可达4000元。 此次下关区出台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对领导集体和领导干部不履责、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详细界定,并规定了具体的处理和处罚措施明确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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