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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推出退票新规 机票丢失一年后可领取退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7:54 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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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孙黎明实习生郭立)昨日,记者从海南航空重庆营业厅获悉,海航机票退票新规定本月初出炉,今后购买海航机票出现丢失情况,可在丢失一年后领取退款。同时,整个退款过程不需再出具派出所证明。

  按照海航的新规定,机票遗失后,乘客只要带上身份证和购买机票的“红联”,凭证前往海航售票处挂失,一年内挂失机票没有被冒领、冒认,乘客就可在退票期满1年后的30天
内持本人身份证领取退款,不再需要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大大简化了手续。此外,机票挂失后,如乘客继续选择乘坐海航航班,海航将免收退票手续费。如选择自愿退票,则需按机票的折扣支付一定的手续费,9折以上的5%,8折至9折的10%,5.5折至8折的20%,5.5折以下的50%。(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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