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状告歹徒获赔四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8:10 半岛都市报

  立刻注册新浪免费邮箱,激活1G空间

  本报10月14日讯 路见不平被歹徒刺伤致残,今天,四方法院判决伤人者秦某赔偿见义勇为者王某4万余元。

  据查,2003年8月4日下午,秦某在抚顺路用假钞支付电话费,并因此与业主发生争执。王某恰好路经此处,称要送秦某到派出所。谁知秦某竟说:“爱送哪就送哪,杀过人的事我都干了,还会怕你们!”王某随即拨打电话报警,秦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剔骨刀,将王某左
前臂刺伤后逃离现场。这一刀导致王某左腕背伸、腕曲伸受限,经鉴定为七级伤残。秦某也被判刑6个月。近日,王某又将秦某告到了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江翡翡 王卉)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NBA中国赛即将打响
2004诺贝尔奖
雅尔北京音乐会
最新汽车降价信息
2004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孙楠2004上海演唱会
2005研究生报考指南
姚明首部自传连载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