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死“暴君”被依法轻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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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8:11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0月14日讯 一男子长期酒后对妻儿施暴,被娘仨勒死。案发后,死者父母、兄弟赶到法院为娘仨求情,全村百余名村民也写了求情信。近日,胶州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轻判了单某等人。 被害人王某嗜酒如命,一天两顿,逢喝必醉。近几年来,他开始酒后打骂老婆孩子。2003年上半年,无法忍受下去的其妻单某带着儿女背井离乡,从高密道乡村来到胶州胶西镇
今年4月10日21时许,王某再次酒后回家殴打妻子、孩子,撕扯中,单某和王某同时倒地。单某怕继续挨打,便叫儿女摁住王某。王某趁机咬住了女儿小娜的手指,怎么劝也不松口。 无奈之下,单某用啤酒瓶打击王某的头部,俩儿女也同时参与了击打。王某被打得昏了过去,娘仨害怕他醒来后继续施暴,便用绳子勒住王某的脖子,直到其断气。随后,三人用三轮车将王某的尸体抛进该镇北祝村的一条河里。 案发后,单某娘仨被警方抓捕归案。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被害人王某的父母兄弟及亲戚到有关部门为单某娘仨求情,高密道乡村100多名村民也联名写信到法院,请求法官从轻处理。 胶州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施暴在先,单某等人系出于防卫目的而实施犯罪,事先并无预谋,系防卫过当引发的犯罪,应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决单某有期徒刑8年,其女儿有期徒刑3年,儿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张秀玲 傅增光 王华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