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今日开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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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8:14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长沙市教育局昨日透露,长沙市200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今日开始,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可在10月15日至30日内,到户口或单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才有资格当老师,社会人员也可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据悉,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需携带以下证件:1.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2.普通话合格证(等级:二级乙等)原件,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本人身体检查合格证
据了解,受到过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但又丧失教师资格者,由其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教师资格权限会同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缴证书,归档备案,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此外,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或者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对使用假教师资格证书者,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没收假证书。对伪造、倒卖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实习生路小颖记者 胡力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