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工程师突遭辞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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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10:01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一个特殊的身份———协保人员,让杨先生打输了官司。昨天,杨浦法院一纸判决书显示,他现在工作的单位可以随时解雇他而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 杨先生今年56岁,是本市协保(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人员。去年7月1日,杨先生受聘于一家机械厂担任工艺工程师。今年6月30日,厂里突然通知他第二天不要上班,结束劳动关系。杨先生表示,自己虽然没有与机械厂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厂里
昨天,杨浦法院一审驳回了杨先生的诉请。主审法官顾仲告诉记者,杨先生输官司完全是因为他的“协保人员”的特殊身份。因为这一身份,他与机械厂建立的是特殊劳动关系。根据本市《关于特殊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特殊劳动关系应当在工作时间规定、劳动保护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3方面参照执行劳动合同的有关标准。而提前30天通知或支付替代通知期工资,以及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等都不在这些范围之内,除非他们与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对此有明确的约定。 顾法官还告诉记者,类似的特殊身份还包括停薪留职、企业内部退养、退休、专门劳务公司输出的劳务人员、未经过批准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等。记者阙军伟(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