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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如美食城如此做法:不认员工还拒给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10:08 南京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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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陵晚报报道】在饭店干了2个多月领班后因病辞职,可是老板却不愿意给付工资。由于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老板竟然不承认她在饭店做过,拒绝给付她工资。

  今年4月30日,徐娜应聘到江苏苏源酒业公司工作,被该公司安排到山西路55号的梦如美食城做白酒促销小姐。6月中旬,梦如美食城又聘请她在饭店做领班。饭店没有跟她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双方约定她每月工资为600元。随后,她在促销白酒的同时为饭店工作。8月
23日,她因病向苏源酒业公司以及梦如美食城同时辞职了。一个多月过去了,苏源酒业结清了她的工资,可是梦如美食城却迟迟不愿意支付她8月份23天的工资。

  梦如美食城老板杨倩如承认,徐娜曾在该饭店做过两个多月的领班。那为什么不给付徐娜最后1个月23天的工资呢?杨倩如解释道,不是不愿意支付徐娜的工资,而是因为徐娜离开之前没有跟她打招呼。徐娜便告诉记者,她离开前是跟梦如美食城另一个负责人杨卫中打招呼的。对此杨倩如又辩称,事后杨卫中并未转告她。杨倩如向记者保证,只要徐娜去饭店将事情说清楚了,饭店会把工资支付给她的。

  徐娜便赶到梦如美食城,可是饭店还是不愿意给工资。杨卫中对记者说,饭店根本没有领班这一岗位;徐娜从未为饭店工作过,她一直只是苏源酒业公司的促销小姐。这时杨倩如也改口称,既然徐娜来饭店工作的时候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那么饭店可以不承认曾有过徐娜这个员工。她拒绝支付工资给徐娜,而是“建议”徐娜去申请劳动仲裁。

  黄萍律师告诉记者,企业聘用员工后,双方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双方未签劳动合同,那么双方仍存在着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随时通知企业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企业应当一次结清劳动者的工资。记者 徐统余

  (编辑 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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