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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告教育局一审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11:06 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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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报讯一学生家长认为校方强迫自己的孩子填写中考志愿,故而按照领导在电视上的讲话到学校所在的区教育部门要求填志愿,但区教育部门却要求他和学校协商。为此,他以行政不作为将该区教育部门告上法院。日前,鼓楼法院一审驳回了学生的起诉。

  今年16岁的李洁(化名)现为南京外国语学校仙林分校高一学生。她父亲告诉记者:“去年中考前填志愿时,在鼓楼区某中学读初中的李洁由于平常成绩优异,被要求报考该校
高中,而李洁一心想报考南外仙林分校。就在我们一家发愁之际,我看到市教育局领导在电视上说,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到市招办或区招办填报志愿。去年6月3日,我去鼓楼区教育局招生办,但工作人员却要求我和学校自行协商。”

  法院审理认为,中考学生及家长在填报志愿前,应按有关规范性文件作为其填报志愿的依据。如媒体发布的中考填报志愿信息与规范性文件反映的内容不一致时,应当以职能部门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此外,李洁无法证明受到学校胁迫填写志愿,故李洁状告鼓楼区教育局行政不作为没有法律依据。

  作者:记者 宗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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