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岁女童幼儿园不幸遭毁容 家长索赔1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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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6日09:39 胶东在线 | ||||||||
小女孩的伤疤触目惊心。肖玉摄 核心提示:一条像龙一样的烫伤伤疤,从右耳到脖子至前胸,永远地纹在了5岁女孩小敏(化名)的身上。由于处置不当,高出皮肤的厚伤疤不时发痒,不懂事的小敏用脏手抠,导致创伤不断溃烂发炎。医生说应该趁早手术。但出事幼儿园不愿继续付费,小敏家一直没钱医治。昨天,该案在巴南区人民法院立案。
昨天上午近12点,刚满6岁的小敏拉着妈妈的手,蹦跳着往妈妈打工的门面走来。“妈妈,我饿了,吃了饭还要做作业。”刚读学前班的小敏没有抬头,只是眼睛往上,翻看着记者。她的外套遮住了脖子。 “小敏,过来。”小敏头没有动,整个身子马上转过来,还是眼睛上翻盯住妈妈。小敏妈拉开外套,一条粉红色的伤疤厚重地从小敏的右耳侧延伸到胸部。“小敏的头被伤疤向右扯住,抬不起,脖子也不能灵活转动。” 回放:小女孩撞上滚汤 小敏妈讲述了伤疤的由来:去年12月23日中午,正是巴南区花溪镇“苗苗幼儿园”的午饭时间。经老师同意,5岁的小敏独自一人去上厕所。在返回时撞上了端菜汤的员工,刚出锅的滚汤就泼在了小敏身上。经诊断,小敏面部、颈部、右耳、双肩、胸、肢部被确定为烫伤7%%TBSA、II度—深II度。 出事后,幼儿园把小敏送到当地的化工烧伤医院。当天下午5点,小敏的妈妈去幼儿园接小敏回家时,才知道出了事。小敏妈妈说:“不到12点出的事,而病历上入院时间为下午3点。听说到门诊处理后,小敏还被接回了幼儿园,下午又再送住院的。” 在医院住了37天,其间小敏在医院做过一次全麻的植皮术。花费了8000元,出院记录上清楚地写着:“患儿的创面基本愈合”。司法鉴定上说,小敏身上的增生性疤痕需多次手术治疗。 说话间,小敏又在不停地喊痒,小敏妈马上挤出一点随身携带的“康疤膏”,抹在小敏的伤疤上。“这药是在重庆大医院开的,一瓶要100多块。我们是邻水来打工的农民,就靠他爸下力,每月有几百块钱过生活。常常晚上梦里被娃儿哗哗的抠痒声吵醒。医生说抠了要发炎溃烂。药再贵也要买。” 进展:家长索赔10万元 对于责任,苗苗幼儿园园长并没有推卸,还曾向家长写下“目前孩子正在恢复期间,如伤口痊愈留有疤痕处,由园长何老师出面医治解决”的书面证明。 然而,据小敏妈讲,出院后,幼儿园并没有履行当初的承诺。何园长更是以不断地考试、学习忙为由拖着,直到现在都没有拿出钱来续医。同时幼儿园事发后并没有向教育部门上报该起事故。 昨天,记者从花溪镇教育办公室获悉,直到今年7月21日,接到小敏的家长反映,距离不足500米的教办才获悉该起事故。但幼儿园与小敏家长一直没有达成续医协议。 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高宁,偶然得知小敏的事件后,主动提出为小敏提供法律援助。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昨天上午,要求幼儿园先期赔付10万元的一纸诉状,由高律师送到了巴南区法院立案庭。 小敏妈两眼泪汪汪:“再不医治,今后娃儿找工作、谈对象都没法,一辈子就毁了。我不要钱,只要她把娃儿看病手术费付了。”而站在妈妈身边的不懂事的小敏还在东张西望。肖玉责任编辑:陈泉林来源:重庆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