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是柄“双刃剑” 代表呼吁:不要涸泽而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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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6日10:37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10月15日讯 供热价格上涨,供热单位并不一定就能盈利!在今天召开的淄博市物价局价格调整听证会上,与会代表旗帜鲜明地指出:供热单位与消费者是鱼和水的关系,价格调整要适度,不要涸泽而渔。 市人大办公厅副主任王化福代表指出,供热价格上调真的能够促使供热企业扭亏吗?“我看未必!济南一媒体曾经报道,供热价格再涨,山东土暖价格就升温。这就是一个教训
淄博市消协副秘书长、代表武新峰指出,4家供热单位提供的调整后的价格,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一个低收入家庭一年要拿出2至3个月的收入用于支付供热,老百姓如果自己烧煤,一个冬天满打满算1.5吨煤,花费不到1000元钱,还可以做饭烧水,“要考虑到价格的双刃剑作用,如果市民都用土暖了,对环境的污染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供热企业也无利可图。” 市法制办代表蔡廷江指出,供热价格应当根据物价整体水平进行调整,有升有降,应当逐年调整,调整过大,多数居民不能接受,容易引起其他的问题,多数居民不用集中供热,而改用土暖,必然造成新的环境污染;如果都改用空调取暖,就会造成用电紧张;供热价格从每平方米16.5元提高到22元,就会有1/3的居民不用集中供暖,这样,即便提高到23元,也会亏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