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副队长伪造车祸材料参与骗取保险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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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6日12:16 四川新闻网 | ||||||||
四川巴中一名公安局副局长竟与他人串通,以莫须有的伪造车祸材料,大肆骗取保险公司赔偿,最终分得酬金两万元和一件皮衣。2004年2月,原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某公安局副大队长何某因犯保险欺诈罪获罪。目前,该县纪检部门已决定开除其党籍和公职。 公安局副大队长何某的首次骗保发生于1998年11月。当时他与好友张某经过密谋,首先伪造了张某挂靠在达州市星座公司的川S07408东风货车在平昌发生重大车祸的虚假证明
2003年6月,何某骗保一案东窗事发。2004年2月,达州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何某的保险诈骗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两万元。2004年4月5日,平昌县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何某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的处分。 王军 四川新闻网记者 盛利 声明:转载本稿必须得到四川新闻网口头授权(包括已经签订转载协议的合作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