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赠送代替现金补贴,街道称老人尚未满90周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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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6日12:25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住在雨花台区板桥镇的陈阿婆(化名)今年90岁了,这几天来,城里相同年龄的老人拿到了长寿补贴,她却没有拿到。 阿婆的亲戚张女士说,老人是1914年11月出生的。今年国庆节前,老人所在的板桥街道民政科派人上门慰问,送了价值约160元的食用油、奶粉等礼品。而她家另外一位在白下区的90岁老人就拿到了360元现金。
板桥街道民政科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市政府(1999)56号文件精神,所在街道的90岁以上老年人都可以拿到长寿补贴。根据板桥街道的实际情况,民政科向办事处申请经费时,以每人每月30元为标准,今年共申请了6570元。 工作人员说,陈阿婆是1914年11月出生的,而长寿补贴是9月份才开始发放,那时老人尚未满90周岁,之后两个月的长寿补贴合计仅有60元。针对这部分老人,街道民政科购买了约160元的礼品表示慰问。从2005年开始,陈阿婆可在老人节前拿到360元的现金补贴。 记者另从市老龄委获悉,百岁以下老人的长寿补贴发放标准及政策,均由区级老龄办和街道视具体情况制定,市老龄委对此尚无统一要求。金陵晚报记者 黄韬 (编辑 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