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迪A6”出车祸引出索赔难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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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6日12:25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虞启忠)车辆在维修中试车时,试车人员驾车出现事故,造成车辆再次受损,维修站对车主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昨天,市民朱先生向本报热线84499000反映了他们公司遇到的一起罕见的汽车维权纠纷。 朱先生是南京某公司的工作人员。据他介绍,这款奥迪A6高档轿车是他们公司2003年7月购买的。2004年4月11日,因为出了交通事故,被送到某特约维修站维修。2004年7月30日
在返修中进行道路试车时,试车人员驾驶的这部车发生交通事故,撞伤了一个行人后,又撞上路边的铁护栏,汽车保险杠、一只大灯和前挡风玻璃全部被撞坏。交警部门认定,该事故维修站负全责。维修站对受害人承担了全部责任后,又将车损的部分维修好,随即通知朱先生公司前来提车,并归还维修站提供的备用车。 但朱先生认为,新买的车辆在出了一次事故后,再受重创,不但加快了车的折旧速度,也令该车的市值大打折扣。而且,在第二次事故中车辆撞上护栏造成的主要部件损坏,有的是隐形的、潜在的隐患,以后发生故障或者大的事故,谁来承担损失?公司坚持要求维修站赔偿,遭到维修站的拒绝。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双方纠纷升级。 昨天,记者随朱先生再次来到该特约维修站,有关负责人对发生这样的事感到很遗憾,表示在维修中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目前很难找到相应的赔偿规范,到底该不该赔偿、怎么样赔偿,他们还要讨论。 (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