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因琐事发生争吵丈夫竟要烧死全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6日12:31 每日新报 | ||||||||
宫伟于绪芬 新报讯【记者宫伟通讯员于绪芬】只因和妻子发生矛盾,丈夫竟然将妻女反锁房中并将液化气罐的阀门打开,用明火引燃欲烧死全家,后经附近群众及时报警,未造成严重后果。西青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以放火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处这位丈夫有期徒刑3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与被害人马某某系夫妻关系。 2004年5月21日,被告人因家庭琐事与其妻发生矛盾,被告人王某某将妻、女反锁在家中,后将家中的液化气罐阀门打开,用蜂窝煤炉子明火点燃,被群众发现报警,火灾被及时赶到的消防队员扑灭。火灾才没有造成重大损失。后被告人王某某被警方抓获。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故意放火烧毁私有财产,危害公共安全,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