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发生率为10.5%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6日13:41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刘滨)本报社会新闻版于10月13日、14日连续刊登《狠心继父猛砍我儿八刀》、《小峰已脱险继父被拘留》后,引起广泛社会关注和读者强烈反响,同时也引发了广大读者和有关部门对家庭暴力的深度思考。上午,记者就本市家庭暴力等相关问题专访市妇联及妇女儿童保健中心等有关部门,据最新统计,全市目前家庭暴力发生率已经超过10%,30至50岁妇女及5至16岁儿童成为家庭暴力的重点受害者。
市妇联权益部工作人员称,今年上半年,该部接到2000多件有关家庭暴力投诉,知识及收入水平低的郊县、农村家庭中,家庭暴力发生率达到30%以上,其中半数以上的孩子成为家庭暴力的牺牲品。类似小峰被继父重伤害的恶性事件偶有发生,导致妇女儿童轻伤害更是司空见惯。 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应用统计学方法日前就2003年本市家庭暴力情况调查了5000名已婚妇女。结果表明,本市家庭暴力发生率为10.5%,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以婚后6至8年发生率最高,达19%。而家庭暴力的受害、施暴方,文化程度较低者发生率最高,小学文化程度的超过三成。其中,再婚、低收入、多子女等类型家庭、无业中年女性容易遭遇家庭暴力侵袭。 有关专家称,家庭暴力最新分成四大类概念:1、情感暴力:侮辱、恐吓、要挟、辱骂等使妇女精神、心理受到伤害。2、性暴力:用强迫手段发生性关系,包括婚内强奸和性虐待等。3、躯体暴力:用各种手段使妇女躯体受到痛苦折磨、损伤甚至致残。4、家庭冷暴力:指丈夫对妻子、孩子置之不理,甚至长时间不和妻子说话。以上情况若单独发生被称为单一家庭暴力,如丈夫对妻子有躯体暴力,一般多伴有前两项暴力,称综合家庭暴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