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警察素质从减负开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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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6日15:54 中国青年报 | ||||||||
10月15日,全国公安民警大练兵汇报演练在北京举行。胡锦涛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发表了重要讲话,可见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公安工作的重视程度。 在和平年代,公安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的最重要的国家暴力手段,公安民警的素质和装备水平,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和地区打击犯罪、保护人权的能力和水平。大练兵、大比武等方式,是提高警察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但这种大练兵、大比武更重要的意义在于
长期以来,我国的公安民警,特别是派出所等基层民警被迫担负了太多的非公安职能,导致他们很难保证把主要的时间、精力和经费用于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向派出所下达破案、抓人、罚款等指标,指令派出所违反规定从事征粮讨款、计划生育等非警务活动的现象,在许多地方出现,让人搞不清到底哪些是公安民警的“主业”,哪些是“副业”。 更有甚者,不少基层公安机关连最基本的人员工资都无法保证,更不用说警用装备的配置,导致他们中的一些人不得不搞起“执法经济”。这不仅不利于打击犯罪,反而在某种程度上对保护人权构成了重大威胁。 据介绍,从世界范围看,中国人民警察的编制比例最低、工资最低、工作量最大,但却创造了一个世界上发案率很低的稳定的社会环境。我国公安民警死伤率与其他国家相比也偏高。2001年我国有450多名民警牺牲,而日本2001年全国警察共因公死亡2人,伤3人。目前,世界上发达国家警察与人口的比率是3.5‰,而我国是1.1‰。 1999年,中国前卫体协对公安民警进行了一次体检调研,结果显示:民警患病率高达86%。据分析,造成此状况的原因包括:大多数公安民警在工作上长期处于紧张疲劳状态,导致肌体功能紊乱、营养结构失衡等。另外,基层公安机关培训经费不够、自防能力较差、准确使用武器的能力不足等等,都是民警非正常死亡增多的原因。 警察是心理压力的高危人群:频繁地与法律边缘人打交道,经常接触社会阴暗面,心理压力过大;高强度工作、超负荷运转,所面临的照顾家庭和职业之间的矛盾大于常人。这一切都有可能使他们变得格外敏感和脆弱。 公安民警是打击犯罪的力量,同时更是保护人权的力量。过度强调打击,或者公安工作的过度紧张状况,无疑会使保护工作变得脆弱。因此,我们必须站在保护人权同时也保护公安民警自身安全的角度来看待公安工作的全面减负。而公安工作的减负至少包含3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职能减负,将不属于公安工作的非公安事务全面剥离;二是工作量减负,即使多撤并一些政府机构和层级,也要千方百计保证警务力量的配备,不能再让公安干警长期超负荷工作了;三是彻底减轻公安干警和基层公安机关的生存压力,确保公安经费和干警工资待遇高于普通公务人员,确保他们必要的休假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