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电话7次转款3184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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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7日04:0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见习记者熊德壮“我没有签约办理电话银行服务,但银行卡上的存款却被人用电话转账的方式转走了。”近日,莫名其妙损失3万多元的市民郭桦向省消委投诉,要求银行赔偿损失。但银行方面坚称自己按规章制度办事,没有过错。
3万元存款不翼而飞 据悉,郭先生是交通银行太平洋卡的客户。今年5月16日,他持卡到交通银行东门街营业所取款,发现卡上已经没有钱可取了。郭桦清楚地记得自己卡上还有3万多元钱,怎么就不翼而飞了呢?他随即要求银行打出该卡的存取清单,结果发现从5月2日到11日,自己卡上的钱被分7次用电话转账的方式转走,金额共计31840元。经银行调查,郭桦的钱已被转到名叫殷沙萍的遂宁人卡上,而该卡上的钱也已经被人取走。 郭先生称,自己根本就未办理过电话银行服务。为了查个水落石出,郭先生向黄瓦街派出所报案。 又有一个受害者 经过遂宁警方的协助,殷某很快被找到,警方立即通知其赶到成都协助调查。殷某赶到后,却称自己也是受害者,她根本就没有取从郭先生卡上转来的钱,反而自己卡上的两万多元钱也莫名其妙地消失了。 据悉,警方已将两案合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储户要银行赔钱 郭先生指出,当初自己在办理太平洋卡时,银行的《太平洋卡用户手册》第4条明确规定有“转账功能必须在网点办理签约手续”,而第8条也有“如需使用电话银行服务,须先到网点单独设置在电话中使用的查询密码。”郭先生据此认为,自己从未与银行签订使用电话银行的业务,也没有设置过电话银行密码,而钱却以电话转账方式被转走了,过错应该在银行,并将银行投诉到了省消委。 银行坚称自己无过错 对此,交行私金处回复称,该行的电话银行业务一直是对持卡人开通的,开卡时就同时设置电话银行的查询密码。至于太平洋卡的转账需要签约的规定,银行因业务处理系统的升级对原有规定进行了修改,而且修改后该行在各网点进行了告示。 而在电话转账业务中,客户需要输入密码和发卡日期等多项内容才能够转账成功。既然对方能准确提供密码和发卡日期,银行方面就会为其转账。因此,银行方面认为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证明银行存在过错。 银行私金处一王姓副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客户应该对自己的个人密码等内容保密,否则,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她称:“电话转账不需要签约后,我们行采取了多项措施以确保客户利益,特别增加了‘输入发卡日期’一项。自己保管好了银行卡,别人怎么会知道发卡日期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