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农业税税率下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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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7日04:21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杨海峰)今年起,我省农业税税率将由原7%下调3个百分点,统一执行4%,农业税附加为正税的20%,并取消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 有关人士表示,此举将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加强农村经济发展。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从今年起,没有参与农业税费改革的国营农场(林场)以及
同时,今年起,我省将先在阜新、朝阳两市免征农业税改革进行试点。其他地区将视财力情况进行免征农业税或加大农业税税率下调幅度的改革试点。 此外,我省还将取消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在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改征农业税;在非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不再改征农业税。同时,对免征农业税的地区,农业特产品也将不再改征农业税。对已征收的今年应缴纳的农业特产税(除烟叶外),将由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全额退还纳税人。 近日,我省各市、县(市、区)将深入基层,在听取基层和农民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