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伪造公文 诈骗未成反被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7日04:50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假造国家机关公文及印章,想向他人骗取“土地出让费”400余万元。昨日,记者从市经侦总队获悉,其犯罪嫌疑人唐兴友已被巴南区警方抓获归案。 今年7月30日、8月2日,重庆江浙轻质墙体制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唐兴友两次前往重庆融华房地产公司,并拿出一份重庆市巴南区某局出具的便函。便函要求融华公司支付土地出让金400余万元,资金划到江浙公司账上。
融华公司在进行核实时发现,巴南区某局并未向江浙公司发过便函,且该便函公文格式、文号与该局公文不一致,遂向巴南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报案。 警方经过技术鉴定认定,公文上所盖的“重庆市巴南区某局”的印章系伪造。8月5日,经过近一天的守候,办案民警在唐的暂住地将其捉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记者 潘雷 实习生 何杰)网络编辑:翁正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