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肇事逃逸 家长送儿自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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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7日12:30 桂龙新闻网-南宁日报 | ||||||||
龙州讯10月11日20时,在龙州县城城北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经交通民警深入调查,锁定肇事者,通过做其家人的思想工作,慑于法律的威严,10月12日20时,肇事少年在其家长陪同下,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10月11日晚上8时许,交警大队值班室接到报案称:县城城北路农业局门前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一行人被摩托车撞倒受伤,伤势较重,副大队长张文辉立即率领民警前往现场勘查
为了尽快破案,交警大队的民警连夜工作,将全县所有注册登记的凌肯摩托车档案资料调出来并打印成册。10月12日早晨,在大队长郑学的带领下,交通民警兵分五路,深入县城、乡镇查找线索,调查案情,中午,各组把信息汇总进一步缩小侦查范围,然后继续排查。副大队长张文辉带领的侦查组在武德乡精威村把浮屯发现,一辆凌肯摩托车从当天晚上离家后,一直到次日上午都没有回来,从其驾车人的年龄和体貌特征分析,与现场所掌握的情况相吻合,该车有较大嫌疑,交警人员立即向其家人宣传法律,要求家长尽快动员驾车人到交警大队配合调查。家长认识到事态的严重,立即四处寻找,终将肇事后到处躲藏的少年找到,并赶在天黑时带儿子到交警大队自首。 经查,肇事驾驶人为赵某,男,1988年12月生。当天傍晚将自家的两轮摩托车偷着开出来,车上搭乘本屯一名男青年前往县城,来到县城农业局门前路段时,在超越前方一辆三轮摩托车时,偏左撞中在路上行走的一名老年妇女。撞倒人后,赵没有停车报警,抢救伤员,而是选择逃离现场,驶离县城到龙北农场时,赵某和搭乘人拆下摩托车车牌,再跟别人借另一辆摩托车折返现场查看情况,知道事态严重后,当晚不敢回家,外出四处躲藏。 (许建华) 责编:谢寿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