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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设窨井没接管道,岔路口花园城小马虎闯大祸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7日15:22 南京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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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商报报道】只因当初建房时施工人员单设窨井,没连接通污管道,业主家中遭污水浸泡,损失惨重,而小区物管和开发商却迟迟不给说法。

  2003年7月,消费者陈先生通过中介花14万元购买坐落在江宁区岔路口花园城02幢201室住房1套,面积90余平方米。2004年3月20日,陈先生一家上午7时外出到晚上10时回家,发现室内地板全部浸泡在污水中,水深好几厘米。他立即报告物管公司,当晚值班人员及保安
来到家中,即刻清除污水,地板作了临时处理,打开空调吹至次日中午12时。第二天,陈先生找来物管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到家中仔细察看了现场和受损情况,原来是下水管道堵塞,污水漫浸倒流所致。负责人表示一定会妥善处理。但从3月21日至4月20日的一个月里物管公司未给任何答复,陈先生问急时,他们只说事情难办,再无下文。再与其理论,负责人称:家中进水不是物管公司造成的,可能是楼上住户使用不当造成的,物管公司没有任何责任,让陈先生找楼上住户赔偿相关损失。为此,陈先生访了楼上住户,未发现有恶意使用厨、卫下水道设施的行为。为了讨个说法,7月10日,陈先生将物管公司告到消协,要求维修管道,保证不再发生类似情况,并赔偿损失5000元。

  消协受理投诉后,立即与物管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负责人则说陈先生家进水是开发商的问题还是楼上住户的原因物管公司无法判断,但物管公司是没有责任的。后来消协工作人员找到开发商反映情况,第二天开发公司负责人带了相关人员来到现场,仔细察看后表态,出现污水浸溢倒灌是施工人员只设窨井,没连接管道造成的,当即表示承担全部责任,重新设置管道,保证下水道畅通,并赔偿陈先生损失3000元。商报记者黄长满通讯员肖 轩(4版《都市热线》)

  (编辑 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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