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设窨井没接管道,岔路口花园城小马虎闯大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7日15:22 南京报业网 | ||||||||
【江苏商报报道】只因当初建房时施工人员单设窨井,没连接通污管道,业主家中遭污水浸泡,损失惨重,而小区物管和开发商却迟迟不给说法。 2003年7月,消费者陈先生通过中介花14万元购买坐落在江宁区岔路口花园城02幢201室住房1套,面积90余平方米。2004年3月20日,陈先生一家上午7时外出到晚上10时回家,发现室内地板全部浸泡在污水中,水深好几厘米。他立即报告物管公司,当晚值班人员及保安
消协受理投诉后,立即与物管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负责人则说陈先生家进水是开发商的问题还是楼上住户的原因物管公司无法判断,但物管公司是没有责任的。后来消协工作人员找到开发商反映情况,第二天开发公司负责人带了相关人员来到现场,仔细察看后表态,出现污水浸溢倒灌是施工人员只设窨井,没连接管道造成的,当即表示承担全部责任,重新设置管道,保证下水道畅通,并赔偿陈先生损失3000元。商报记者黄长满通讯员肖 轩(4版《都市热线》) (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