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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锻炼心理素质"杀人 延安两杀人嫌犯落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7日15:47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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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10月17日消息:陕西警方最近破获同一团伙制造的两起杀人案,已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王浪浪、何涛交代说,他们杀人是“为了锻炼心理素质”。

10月2日22时许,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110民警接到举报称,延安市翟则沟小区东大门外有人打架,其中一人被匕首捅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接警后,宝塔分局刑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查确认,死者南某身上钱物没有翻动迹象,案发时间在当晚20时左右。

10月6日,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刑警大队教导员李延珲从一则新闻报道上看到,10月3日发生在绥德县的一起凶杀案件的作案手法与延安“10·02”案件极其相似,遂与绥德警方联系,以扩大侦破线索。10月8日,宝塔分局决定将两起案件并案侦查,并请绥德警方来延安共同破案。

两地警方互通情况后,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延安人王浪浪、何涛、高龙龙3人,并展开抓捕行动。截至10月13日16时,专案组在延安市二道街一网吧将王浪浪抓获,何涛在志丹县其同学家被抓获。

据警方审讯,王浪浪、何涛和高龙龙均为20岁左右,延安市宝塔区枣园镇沙马坪村人,今年10月初,他们3人决定以杀几个人的方式进行心理素质锻炼并伺机劫财,为以后干“大事”打基础。

10月2日20时许,王浪浪、何涛和高龙龙来到延安市罗家坪附近,沿210国道寻找劫财杀人的作案目标,正好看见受害人南某某。王浪浪、何涛即用事先准备好的匕首在受害人腹部、背部连捅数刀,受害人倒地后,高龙龙欲抢劫其财物,被王浪浪制止,王浪浪称这样可以制造假象以迷惑警方。10月3日下午,王浪浪、何涛、高龙龙前往绥德县城,当晚酒后来到绥德县滨河大道寻找目标时,碰到绥德县干部党某。高龙龙以借香烟为名故意找茬,后来3人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在党某身上连捅数刀,党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犯罪疑疑人王浪浪、何涛已被依法刑事拘留,高龙龙在逃,此案正在进一步侦破中。

 
 
 
作者:选稿:冯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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