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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叫停公安局交规培训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7日20:06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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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杨凌讯(记者金海)近日,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准备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交规培训并收取课时费,此举被杨凌物价主管部门紧急叫停,理由是公安交警、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没有举办交规培训和收费的权力。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决定由车管分所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交规培训,并准备收取一定的课时费。依照国家物价管理审批权限,杨凌示范区公安局
向物价主管部门、杨凌示范区发展计划局报批核准。杨凌示范区发展计划局研究后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应当实行社会化,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的考试主管部门,都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况且,在驾驶员培训大纲中,已经包含有交通法规培训的内容,所以杨凌公安机关再申请举行类似的培训显属不妥,没有法律和政策依据,不予审批。

  此事在杨凌群众中引起广泛讨论,有车一族认为物价主管部门严格执法,“封杀”这种不当收费,维护了驾驶员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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