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成了替罪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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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不许明星代言医疗广告,不符合《广告法》的规定,上海工商部门的“喊停”有待商榷。 《广告法》规定,不准医疗专家和患者做医疗广告的形象代言人。如果影视等明星不是以医学专家和患者的名义做医疗广告的,就是合法的,不能因为长得漂亮和有名气就被禁止做医疗广告。
《广告法》规定,不能对医疗产品做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果明星们做广告并没有这方面的宣传和话语,就是合法的,不能因为长得漂亮和有名气就被禁止做医疗广告。 《广告法》规定,不准对医疗产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如果明星们没有这样做,就是合法的,不能因为长得漂亮和有名气就被禁止做医疗广告。 不准明星代言医疗广告,是因为目前明星参与的医疗广告中,有一些违法的成份。但是,并不能因为一部分医疗广告违法,就把全部责任推到明星的头上去,而让更应该负责的部门逍遥自在。 如果明星代言医疗广告存在虚假内容,负首要责任的是广告业主,因为他们是明知故犯。负次要责任的是监管部门,因为他们是监督失职。把过错责任全部推到明星的头上,不让所有的明星做医疗广告的做法,显然是因噎废食。沸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