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车撞老太逃逸 目击者向受害方索2万线索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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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01:18 辽沈晚报 | ||||||||
本报盘锦消息 (特派盘锦记者罗奇)盘锦市一名出租车司机目击了一场无牌车深夜肇事的场面,在帮受害者报警后他一直尾随肇事逃逸车,并掌握了该车的情况。没想到,这段本该让人称颂的见义勇为的佳话,却因知情的哥向受害者家属索要2万元高额“线索费”,而最终成了一场闹剧。昨日,受害者家属给记者打来电话气愤地说,目前家里根本无力承担这样高额的“线索费”,难道真的让肇事逃逸车逍遥法外?
据受害者的儿子高先生介绍,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10月4日夜里11时许,高母被一辆黑色无牌照的轿车撞伤,事发地点是在盘锦市兴隆台区三辰岗附近。这个的哥用高母的电话通知了他。他赶到现场后,发现那个的哥已不知去向了,据现场的一名过路人说,那名的哥去追肇事的黑色轿车了。当时的高先生闻听此言心想一定要找到这个“好心人”,感谢他的救母之恩。事发第二天,高先生就接到了这个知情的哥的电话。此人说,自己就是那个既报警又追踪肇事车的人,现在他已完全掌握了肇事车的情况。可没等高先生将感谢的话说出口,对方竟语出惊人开出了拿2万元钱买这条线索的条件,听得高先生目瞪口呆。而后,高先生又多次接到了这位知情的哥的电话。 几天前,高先生与其见了一次面,对方反复向高先生强调,必须一次付清2万元,少一分都不行。尽管高先生一再表示母亲的开颅手术开销巨大,家里目前已无力承担这么大一笔“线索费”,只能借到1万元钱先支付给他,但此人就是不松口。高先生无奈只得把知情的哥的情况告诉了交警部门。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盘锦市兴隆台区交警大队的有关领导,他告诉记者,这名知情的哥的行为是违法的,严格说是一种变相的敲诈行为。如果是受害者家属出于感谢而主动拿出酬金,还算无可厚非。但知情人索要“线索费”,于情于法都说不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