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来60元的桌椅费?吴桥县一小学私自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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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02:48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沧州电 (记者刘树鹏)新学期以来,吴桥县沟店铺乡孙龙小学五年级的学生除了须交纳杂费、书费以外,还要再交纳60元的桌椅费。对此,沧州市教育局纪检组负责人表示,这种做法违背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精神。 近日,吴桥县沟店铺乡孙龙小学一学生家长向本报反映,孩子升入五年级后,学校要求学生每人交60元桌椅费。家长认为,孩子还处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除了书费和杂费以外
虽然沟店铺乡文教室负责人表示,“交了60元桌椅费,说明桌椅是学生自己的,学生离校后可以带走”,但沧州市教育局纪检组负责人表示,小学生还处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这样做是不合理的。另外,吴桥县已经通过了“普九”达标验收,更不应该出现这种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