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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从业十年 职务侵占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03:57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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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报讯 (记者 颜斐通讯员齐迹)律师丛某将本应上交给律师事务所的4万元客户代理费据为己有,不仅违反了律师执业纪律,还涉嫌职务侵占罪。近日,朝阳区检察院对丛某批准逮捕。

  37岁的丛某已有10年律师从业经历。2003年8月,他受律所指派为客户赵某提供仲裁法律代理服务,收取代理费总计5.7万元。2004年2月,该业务结束之前丛某分三次从赵某
处取走全部代理费,但只将其中的1.7万元上交律所,其余4万元代理费被其据为己有。律所于2004年6月报案后,侦查机关自赵某处取得丛某三次领取代理费时出具的收条,至此,丛某才对其侵占代理费4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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