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万元罚款的荒诞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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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04:1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邵双平 因实验室内感染造成今年4月京皖SARS传播,责任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近日被北京市宣武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处以两万元行政处罚。(见10月16日《北京晨报》)
对于这样的处罚结果,我只能用“荒诞”来形容。 先说罚款的数额。今年4月的SARS疫情源于实验室内感染,尽管最后全国上下严阵以待,SARS病毒未能在更大范围传播,但毕竟已经造成人死亡的后果,更让全社会都再一次被迫集体面对病魔将袭的恐惧,区区两万元的罚款数额,很难让人将其与一场严重的公共卫生危机事件画上等号。 再说罚款的出处。被处以两万元行政罚款的,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而不是事故的责任人。疾控中心并非营利性医疗单位,其经费来自国家的财政拨款,也就是说,这种罚款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是国家向国家交了这笔罚款,罚来罚去都是纳税人的钱。 还有作出罚款决定的时间。卫生部、科技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7月份就已经通报了京皖SARS疫情来源的调查结果,并作出责任认定,除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之外,中国疾控中心最高领导、中心主任李立明也因此去职。在这种情况下,为何一直要拖到三个多月后才作出行政罚款的决定?是有关部门工作效率不高,还是有其他无法道出的隐衷? 对这条消息感到荒诞的,绝对不止我一个人,许多网友的网上留言都表达了类似的荒诞感受。有一个网友说,他想起了马三立的名句:“逗你玩。”在处理公共卫生危机事件责任单位这样严肃的事情上,我们实在不希望有人逗我们玩,因为我们玩不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