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救护”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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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04:1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张贵峰 10月15日是南京中医药大学50周年校庆日,在前来参加庆典活动的车辆行列中,竟然云集了十几辆装着警灯、车身绘有红十字标志的救护车。据悉,由于祝贺单位大多是医院,而这些救护车正是医院领导们的坐骑而已。(见10月17日《北京青年报》)
救护车不但是承担公共职责的社会公器,更在于这种职责直接和生命相关,所谓“救人如救火”“时间就是生命”。江苏省《急救医疗站建设管理规范》中有这样的规定:“救护车是指医疗卫生机构用于抢救、转运危重伤病人员,处理紧急疫情以及运送血液的专业特种车辆,一般是不能转作他用的。” 因为一个礼仪性的庆典活动,为了领导们屁股的一时方便,十几辆救护车就纷纷从各地赶来捧场,长时间“脱岗”,说这是一种玩忽职守恐怕不为过吧。在这期间,如果当地出现紧急救护任务乃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贻误抢救、防治时机,谁能担待得起这个责任? 不仅如此。部分救护车的司机告诉记者,在一些医院,救护车原本就承担着医院自用和救护病人的双重使命,甚至有的所谓救护车,车内根本就没有安装救护设备,之所以要徒有其表地装扮成“救护”模样,是因为“不用交过桥过路费,而且连养路费都不用交”。我们知道,为确保特别行业的需要,《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救护车等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的通行权有特殊规定,显然这种优待是为抢救病人着想的,岂能被贪污成部门私利?我们要追问:还有多少打着“救护”之名而行损公之实的冒牌救护车? 众所周知,在时下的中国,包括救护车在内的公共医疗资源仍处于稀缺状态,而且分布不均。据统计,我国卫生资源80%集中在城市,而其中2/3又集中在大医院,2000年农村人均卫生事业费12元,仅为城市人均卫生事业费的27.6%。去年非典时期,山西静乐县就出现过发现病例后在全县找不到一辆救护车救急的尴尬场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些医疗机构还滥占滥用,这对广大公众的生命健康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 上述救护车事件向我们再次表明,完善医疗体系建设,亟待加强的不仅仅是资金投入,同样刻不容缓的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打破医疗垄断格局,合理配置卫生资源,铲除腐败现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