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逃生房”大显身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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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04:21 济南日报 | ||||||||
本报10月17日(记者张良)今天上午,市消防局在我市部分高校、广场等地组织了大型现场火灾逃生演示和安全宣传,拉开了迎接11月9日消防日的“消防安全宣传月”系列活动。首日活动以家居防火为主,市消防部门的“火灾逃生房”令许多市民真实体验了“火场”的考验。 体验生命与“火场”较真
上午9时许,记者在山东师范大学广场看到,一个占地20多平方米的大型尼龙冲气式玩具“怪物”引起了众多大学生的兴趣。据消防人员介绍,这是根据专家设计制作的“火灾逃生房”,它的多层迷宫式结构比较复杂,一旦烟火模拟装置启动,里面的体验者只能依靠“疏散指示标志”找到出口,还要根据火灾逃生的种种要领进行自我保护,方能“安然无恙”。 10时许,该校历史专业20多位三年级男生和女生踊跃地开始了体验,刚开始可能不适应,有些慌乱和着急,很快他们掩住口鼻、低身找寻指示标志,有序地逐个找到出口,终于顺利地逃出“火场”。随后,历下区消防大队人员向现场学子们讲解防火挂图、漫画,并进行了安全知识问答比赛。 安全防火普及“箭在弦上” 在市中区的“赤霞广场”,齐文彬一家三口参加了火灾逃生演示后,感到非常受教育。齐先生感慨地说:“火灾的发生往往造成生命和财产的重大损失,普及安全逃生自救和消防知识教育,对每一个人都很有意义,一方面可以积极参与单位防火,另一方面家居防火也不能忽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这样的教育活动每个市民都应该积极参与。” 据消防人员现场介绍,此次活动发现了很多问题,尤其是很多市民对火灾的报警和处理暴露了“软肋”,显得很不规范。据了解,火灾发生后报警,报警人应该讲明着火的详细地点、街道门牌号,同时讲明着火位置、火势大小、着火物质,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的到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