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保安挥拳伤顾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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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05:50 深圳商报 | ||||||||
超市保安挥拳伤顾客 顾客称因未购物坐车而被打,保安辩解此顾客是惯偷,警方已介入调查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颜家梁实习生张艳敏)“只因没有在超市购物,坐超市免费大巴时竟然遭到保安的毒打!”昨日,读者刘先生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称莲塘“国惠康
顾客:超市门前两次被打 刘先生告诉记者,10月13日下午,刘先生和女朋友张小姐一起来到莲塘国惠康逛超市,在超市里逛了一圈后,没有买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出了超市,刘先生看到门口有国惠康超市的购物免费接送车,于是就和女友直接上了车。 就在刘先生准备找座位坐下来的时候,超市里突然冲出几名保安,强行把刘先生两人拉下车。在这过程中,两方发生了争执。保安人员出手打了刘先生及其女朋友,并把二人拖出很远,让他们远离国惠康超市门口。 张小姐回家后气愤不已,在傍晚和她一个要好的女友同去国惠康超市讨个公道。但超市里的保安不容她们说话,再次动手打了她们。张小姐见势不妙,赶紧跑到附近的莲塘派出所报案,公安干警赶到现场将当事双方带回进行调查。 超市:两名顾客有偷窃嫌疑 昨日上午,记者去莲塘国惠康超市采访。本来与该店孔店长联系好了,但记者到后,孔店长却称有事而不与记者见面。 记者找到了该店保安队长李先生。李先生说,刘先生与其女朋友不是因坐免费车而被打,他们是因偷拿了超市里的东西才被打的。当记者要国惠康超市拿出两人偷拿东西的证据时,李先生说有照片可以作证。但过了一会儿,李先生又说是张小姐等人在超市门口闹事的照片,而且还没有冲洗出来。 当记者又问晚上张小姐两人为什么被打时,李先生说她们两人在超市门口谩骂保安,影响了超市里的治安,属于无理取闹。记者随即和国惠康总部的总经理余先生取得联系,并将采访的情况传真给余先生,余先生在记者的传真件上签下了“据查情况不实,纯属敲诈”的一行文字后,再未做任何解释。 警方:此事正在调查中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莲塘派出所了解情况。派出所一名干警介绍,这件事情派出所已经记录,并且事情经过正在调查中。从调查情况来看,国惠康超市和刘先生、张小姐两方的说法有很大差距,真实情况还有待进一步调查取证。 这名干警说,可以肯定的是,保安动手打人是不对的,即使发现这两名顾客有偷窃行为,也应掌握证据并报警处理。 莲塘派出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派出所协调,决定让国惠康超市的保安赔偿刘先生1000元的医药费。但由于双方提出的数额相差太大,最终两方仍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颜家梁实习生张艳敏 | ||||||||